【轻松】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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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是以收藏展示晚新生代古脊椎古哺乳动物化石为主的专题性博物馆,现为家二级博物馆家AAAA级旅游景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先后投资2.05亿元,相继建成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一二三号馆,总占地面积135亩,建筑面积方米,展厅面积方米,实行免费开放政策。馆藏各类化石标本3万多件,三纲八目超过250个属种,其发现新属种80多种,分属新生代晚期的4个不同哺乳动物群,分别是距今2700万年的晚渐新世巨犀动物群15501230万年前的新世铲齿象动物群1150500万年左右的晚新世三趾马动物群和255216万年前的早更新世真马动物群。馆藏化石保存完好数量丰富种类繁多,占据十项世界之最。相继被命名为全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全科普教育基地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甘肃省爱主义教育基地甘肃省铸牢华民族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科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和政科研基地邱占祥士专家工作站;荣获2012年度第十届全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奖新时代博物馆百大陈列展览精品荣誉,2021年9月份,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被世界纪录认证机构WRCA认证为世界上铲齿象头骨化石最多的博物馆。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博物馆依法办馆科学发展,规范本馆各项业工作,确保公文化服公信托职能的实现,根据华人民和文物保护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博物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馆名称为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

  本馆住所为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梁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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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馆的举办单位是和政县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是和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条 本馆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 本馆的宗旨是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收藏展示科研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古脊椎古哺乳动物化石博物馆,作为为社会及其发展服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坚决贯彻执行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家政策,遵守家省州县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及规定。坚持总书记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切实加大化石保护力度,按照 分类管理重点保护科研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积极组织开展古动物化石的保护研究工作。

  第六条 本馆的业范围是

  1挖掘征集保护古动物化石;

  2开展馆藏化石的修复工作及安全管护和化石的研究及学术研讨;

  3全面加强免费开放,负责做好游客的日常参观工作;

  4开展馆藏化石标本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5提升化石的展示服水,负责各类展览的设计陈列工作;

  6依托化石资源,规划申报实施化石保护开发项目及做好化石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 经和政县编办批准设立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业科保卫科。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编写印发文档的搜集整理信息的编辑传递负责馆内财有资管理工作,确保博物馆的工作正常运行。

  2业科

  负责博物馆免费开放游客接待发票检票讲解参观工作。负责挖掘征集保护化石标本,开展和政地区古动物化石数据库的建设馆藏化石的修复维护保养和化石的研究;负责各类展览的设计陈列工作,规范提升化石的展示服水;负责策划组织开展文博宣传藏品借展和复仿制工作,依托化石资源,规划申报实施化石保护开发项目。

  3保卫科

  负责博物馆日常安全保卫,治安管理游客车辆管理消防安防设施维护保养及保安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 馆领导班子由1名法定代表人和若干副职组成。本馆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的馆长办公会议。重大事项需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本馆坚持博物馆公信托职责,所有藏品均为永久性收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保藏和利用。

  第九条 本馆应当建立完备的藏品账目及档案,区分文物藏品等级单独设置文物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本馆法定代表人对藏品安全负责,法定代表人藏品管理人员离任前,应当办结藏品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本馆举办陈列展览,开展社会教育和公众服,其主题和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维护家安全与民族团结弘扬爱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本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

  第十三条 本馆的藏品征集工作由本馆藏品征集委员会负责。藏品征集应紧密结合本馆的性质和特点,围绕陈列展览和研究等业工作而展开。征集形式包括协商转让接受捐赠有偿调拨以及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四条 藏品保护修复处理,由业科根据情况制定方案并适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藏品提用和藏品资料的提供严格按照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藏品安全。

  第十六条 本馆的合法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七条 本馆的免费开放经费使用应符合本馆的宗旨和业范围。

  第十八条 本馆执行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九条 本馆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固定资的购置登记使用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单位年报职工大会公示栏和相关新闻媒体及网站。

  第二十二条 本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组会议研究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组会议研究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馆。